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宾馆前台装修效果图(我是酒店前台,情侣入住片刻,女孩的举动让我惊讶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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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其实就是个不大不小的商务酒店,开在城市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。

来来往往的人,脸上都挂着差不多的表情,一种混合了疲惫、麻木和一点点对柔软床铺的渴望。

我在这里做前台,每天的工作就是用标准化的微笑,迎接和送走这些南来北往的灵魂。

那天下午,天气有点闷,像一块湿透了的灰色毛巾,拧不出水,也晒不干。

空调的冷风吹得我后颈发凉,我正低头核对晚班的预订信息,柜台上响起了一阵很轻的敲击声。

叩,叩,叩。

是一对年轻情侣。

男孩很高,也很瘦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格子衬衫,脸色有点苍白,像是很久没见过太阳。

他站在女孩身后,微微低着头,目光落在地面上那块被磨得发亮的大理石砖上,整个人透着一股安静到近乎疏离的气息。

女孩倒是很清秀,眼睛很大,像含着一汪水。

她冲我笑了笑,有点腼腆,露出一小颗虎牙。

“你好,我们预订了房间。”

她的声音也轻轻的,像羽毛拂过耳朵。

我接过他们的身份证,登记。

男孩叫林森,女孩叫安然。

真是好听的名字,像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。

我把房卡递给他们,例行公事地交代:“电梯在那边,房间里有免费的矿泉水,无线密码在电视柜上。”

安然接过房卡,对我说了声“谢谢”,声音里带着一丝雀跃。

林森自始至终没说话,只是在安然拉他的时候,才抬起头,对我极快地点了一下头,算作致意。

他的眼神很深,像一口古井,看不见底,只觉得里面藏着很多东西,沉甸甸的。

他们拖着一个半旧的行李箱,轮子在光滑的地面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,慢慢走向电梯。

我看着他们的背影,不知道为什么,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。

他们不像来旅游的,也不像来出差的。

他们更像……在进行一场非常重要的,需要小心翼翼对待的仪式。

这个念头一闪而过,很快就被下一个办理入住的客人打断了。

我重新挂上职业微笑,把那对情侣抛在了脑后。

酒店前台就是这样,每天见证无数的相遇和离别,如果每一对都往心里去,那我的心早就成了装满故事的仓库,不堪重负了。

是安然的声音,还是那么轻,但带着一点点犹豫和不好意思。

“您说。”我以为她是要加一床被子,或者是要一个充电器。

这些都是常规操作。

结果,她接下来说的话,让我彻彻底底愣住了。

酒店有送餐服务,菜单就在房间的抽屉里,从几十块的简餐到几百块的牛排,应有尽有。

就算不想吃酒店的,外卖软件上随便一点,全城的美味都能送到楼下。

我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。

她又强调了一遍,语气里带着一种近乎恳求的执拗。

我沉默了几秒钟。

酒店规定,前台不能擅自离岗,更没有帮客人跑腿买东西的义务。

我完全可以一口回绝她,告诉她我们可以提供送餐服务,或者她可以自己点外卖。

这最符合规定,也最省事。

但不知道为什么,我想起了林森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,和安然那带着雀跃又小心翼翼的笑容。

那股奇怪的感觉又冒了上来。

“好的,您稍等。”

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。

傍晚的风带着潮气,吹在脸上黏糊糊的。

街上的霓虹灯一盏接一盏地亮了起来,把这个城市染成了一片流光溢彩的海洋。

我走进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,在货架上找到了安然说的那款泡面。

紫红色的包装,很熟悉,也很普通。

我拿起一桶,付了钱,塑料袋在手里发出哗啦啦的轻响。

我提着这桶泡面,心里充满了疑惑。

我一边胡思乱想,一边乘电梯上了楼。

我敲响了他们房间的门。

开门的是安然。

她看到我手里的泡面,眼睛一下子就亮了,那种光芒,像是沙漠里的人看到了绿洲。

“太谢谢你了!真的太谢谢你了!”她接过泡面,像是接过什么珍贵的宝贝。

“不用了,就几块钱。”我摆摆手。

她坚持要给,我只好收下了。

房间里只开了一盏昏黄的床头灯。

林森就坐在窗边的椅子上,静静地看着窗外。

窗外是这个城市最繁华的夜景,车水马龙,灯火辉煌,像一条流淌的星河。

可他的背影,却显得那么孤单,仿佛和整个世界都隔着一层看不见的玻璃。

他没有回头,甚至没有因为我的到来而动一下。

安然付完钱,又对我连声道谢。

我点点头,转身离开。

关上门的那一刻,我好像听到房间里传来安然压抑着喜悦的声音:“阿森,你看,我买到了!是我们第一次吃的那种!”

我的脚步顿了一下。

原来是这样。

不是心血来潮,不是恶作剧。

是为了复刻一段回忆。

那桶廉价的泡面,对他们来说,或许是某段时光的钥匙,能打开一扇通往过去的大门。

我的心里忽然有点发酸。

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,一切都在飞速地变化,食物、衣服、甚至感情。

回到前台,我坐在椅子上,看着电脑屏幕上不断跳动的订单信息,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。

林森那个孤单的背影,和安然拿到泡面时发亮的眼睛,在我脑海里交替出现。

第二天,我上的是早班。

一夜过去,我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。

还是安然。

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疲惫,但依然很温柔。

“你好,还是我。又要麻烦你了。”

“您说。”我的心莫名其妙地提了一下。

我的大脑又一次当机了。

别说租了,现在就算是买,都不知道该去哪里买。

还有那部电影,《情书》。

我知道,一部很经典的日本纯爱电影,很多年前的了。

“这个……可能有点难。”我实话实说,“现在很少有地方能租到DVD机了。”

我能想象到安然失落的表情。

“真的很重要。”

又是这句。

昨天是泡面,今天是DVD机和老电影。

我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。

同时,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同情心,也开始在我心里发酵。

“好吧,我尽力试试。”我说。

“同城租借DVD机”、“二手影碟店”、“怀旧音像店”……

我把能想到的关键词都试了一遍。

得到的结果,要么是“已倒闭”,要么是“无此服务”。

我有点泄气。

他是个狂热的电影爱好者,尤其喜欢收集各种老电影的碟片和播放设备。

我记得他毕业后,在离我们酒店不远的一条老街上,开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馆,里面摆满了他的收藏。

没想到,他秒回了。

我欣喜若狂,简单跟他解释了一下情况,说是我酒店的客人需要。

学长很爽快:“没问题,你下班了过来拿吧,免费借你。”

我看着手机屏幕,长长地舒了一口气。

感觉自己像是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。

“没事,举手之劳。”我说。

其实一点都不举手之劳。

为了这件事,我一个上午的工作都做得心不在焉,还差点输错一个预订信息。

但我一点也不后悔。

下午下班后,我按照地址找到了学长的咖啡馆。

那是一条很安静的老街,两旁都是高大的梧桐树。

咖啡馆的门脸不大,推门进去,一股浓郁的咖啡香和着旧书的味道扑面而来。

学长正在吧台后面擦杯子,看到我,笑着指了指角落里的一个纸箱。

“东西都给你准备好了,机子我试过了,能用。碟片也没问题。”

我走过去,看到一台半旧的DVD机和一张《情书》的碟片静静地躺在箱子里。

碟片的封面上,是中山美穗站在雪地里的经典画面,干净又忧伤。

“客人挺有情怀的啊。”学长说。

我笑了笑,没多解释。

我抱着箱子,跟学长道了谢,然后打车回了酒店。

我没有直接回宿舍,而是抱着箱子,又一次敲响了林森和安然的房门。

这次,开门的依然是安然。

当她看到我怀里的箱子时,她的表情,和我昨天送泡面时一模一样。

惊喜,感激,还有一种如释重负。

“快请进!”她把我让进房间。

房间里拉着厚厚的窗帘,光线很暗,只有电视屏幕亮着,正在无声地播放着新闻。

林森还是坐在窗边的椅子上,但这次他没有看窗外,而是看着电视。

他的侧脸在屏幕光线的映照下,显得轮廓分明,但也更加苍白。

我把箱子放在地上,帮安然把DVD机接上。

过程有点复杂,现在的智能电视接口和老式播放器的接口不太一样,我捣鼓了半天,才终于把画面调出来。

当《情书》那熟悉的片头音乐响起时,安然的眼睛红了。

她转过头,对一直沉默着的林森说:“阿森,你看,是《情书》。我们大一那年,在学校的小放映厅里看的第一部电影。”

林森慢慢地转过头,看向电视屏幕。

他的目光有些茫然,似乎在努力地回忆着什么。

过了好几秒,他的脸上才露出了一丝非常微弱的笑意。

“嗯,我想起来了。”他的声音很沙哑,像是很久没有说过话,“那天……外面也下着雪。”

安然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下来。

她没有擦,就那么任由眼泪滑过脸颊。

她笑着,也哭着,对林森说:“对,下着好大的雪。我们看完电影,你把我送回宿舍,我的手都冻僵了,你把我的手放进你的口袋里暖着。”

林森看着她,眼神里充满了温柔。

“你的手,一直都很凉。”他说。

我站在旁边,看着他们。

房间里很安静,只有电影的对白和他们轻声的交谈。

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像一个闯入了别人梦境的局外人。

这个房间,被他们用回忆布置成了一个小小的时空胶囊,隔绝了外面那个喧嚣的世界。

我悄悄地退了出去,轻轻地带上了门。

走在酒店长长的走廊里,地毯吸走了我的脚步声。

我的心里,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又酸又胀。

我终于明白了。

他们不是在怀旧,他们是在告别。

或者说,是在与遗忘赛跑。

林森的身体,一定出了什么问题。

而且,很可能是和记忆有关的问题。

所以安然才会这样,一件一件地,把他快要忘记的,或者已经忘记的事情,重新找回来,在他面前,再上演一遍。

一桶泡面,一部老电影。

这些都是他们记忆的坐标。

安然在用这些坐标,努力地为林森绘制一张地图,一张属于他们两个人的,独一无二的,爱的地图。

她希望,在这张地图的指引下,林森不会迷路,不会忘记回家的路。

想到这里,我的鼻子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
我快步走进员工通道,靠在冰冷的墙壁上,做了几个深呼吸。

我告诉自己,不能哭。

这是他们的故事,我只是一个旁观者。

但情感这种东西,有时候真的不受控制。

它像藤蔓一样,悄悄地就爬满了你的心墙。

我每天上班,都会下意识地看一眼他们房间的方向,心里猜测着,他们今天又在“复习”哪一段回忆。

我甚至有点失落。

这种感觉很奇怪。

我明明只是一个酒店前台,我的工作职责里,并不包括参与客人的喜怒哀乐。

但现在,我却前所未有地,渴望能成为他们故事里,一个哪怕只有一句话台词的配角。

还是安然。

但这一次,她的声音里,没有了之前的温柔和镇定,而是充满了压抑不住的哭腔和恐慌。

她的声音断断续续,像是在极力克制着什么。

我的心猛地一沉。

“你来了就知道了……快点,求你了……”

我来不及多想,跟主管请了个假,就冲向了电梯。

我的心跳得飞快,脑子里闪过无数种不好的可能。

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他们的房间门口,门虚掩着。

我推开门。

房间里一片狼藉。

地上是摔碎的玻璃杯,水渍和茶叶洒了一地。

安然蹲在地上,肩膀一抽一抽地哭着,正在用手去捡那些玻璃碎片。

而林森,就站在窗边,背对着我们。

他的身体在微微发抖,整个人散发着一种强烈的,抗拒一切的冰冷气息。

“别碰我!”他忽然低吼了一声,声音里充满了痛苦和愤怒。

安然的手停在半空中,眼泪掉得更凶了。

他的眼神,是完全陌生的,充满了警惕和敌意。

就像在看一个闯入他领地的陌生人。

安然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。

她嘴唇哆嗦着,半天说不出一句话。

我明白了。

最担心的事情,还是发生了。

林森,他把安然忘了。

他忘记了这个他最爱的人,忘记了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。

那张由安然辛苦绘制的“记忆地图”,在病魔面前,终究还是被撕得粉碎。

“阿森,你看着我,我是安然啊……”安然哭着,想要去拉他的手。

“别过来!”林森像受惊的野兽一样,往后退了一步,后背重重地撞在窗户上。

他看着安然,又看了看我,眼神里的迷茫和恐惧,像要把他整个人吞噬。

安然瘫坐在地上,发出了绝望的呜咽。

那一刻,我感觉整个房间的空气都凝固了。

我看着痛苦的林森,和绝望的安然,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,疼得我喘不过气。

我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我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说不出口。

任何语言,在这样的悲伤面前,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
我走过去,扶起安然。

她的身体冰冷,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。

我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,给她倒了一杯热水。

她捧着杯子,眼神空洞地看着前方,眼泪还在不停地往下掉。

林森依然站在窗边,警惕地看着我们,像一只困在笼子里的兽。

房间里死一般的寂静。

过了很久很久,安然才找回自己的声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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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看着我,嘴唇动了动,用一种近乎耳语的声音说:“他有脑瘤,压迫到了记忆神经。医生说,他会慢慢忘记所有的事情,最后……连自己是谁都记不起来。”

我的心狠狠地抽动了一下。

虽然早就猜到了,但亲耳听到,还是觉得那么残忍。

“我们在一起七年了。”安然的声音很轻,像是在说一个别人的故事,“从大一到现在。我们说好,一毕业就结婚,去我们第一次旅行的地方拍婚纱照,买一个小房子,养一只猫……”

她说着说着,又泣不成声。

“半年前,他开始头疼,记忆力下降。去医院一检查,就是这个结果。手术风险很大,成功率不到百分之三十。我们决定放弃手术,好好过完剩下的日子。”

“他忘了很多事,忘了我们大学的同学,忘了我们一起去过的地方。所以,我带他出来,住在这里。我想帮他找回来。我想让他记得,他曾经那么用力地爱过我,我也那么用力地爱过他。”

“昨天还好好的,我们一起看完了《情书》,他还记得电影里的台词。可是今天早上醒来,他就不认识我了。他问我是谁,为什么睡在他旁边。”

安然的每一句话,都像一把刀子,扎在我的心上。

我无法想象,当一个人,被自己最爱的人用完全陌生的眼神看着,那该是怎样的一种绝望。

就像你精心建造了一座城堡,里面装满了你们所有的珍宝。

结果一夜之间,城堡的主人,却把你当成了小偷。

“我以为,我能赢过时间的。”安然抬起头,泪眼婆娑地看着我,“我以为,只要我够努力,就能让他在记忆的废墟里,为我留出一小块地方。可是我输了,输得一败涂地。”

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。

我只能伸出手,紧紧地握住她冰冷的手。

“别这么说,你没有输。”

我的声音有些沙哑。

“你为他做的这一切,就算他忘记了,也一定会在他的灵魂深处,留下痕迹的。”

安然看着我,眼神里闪过一丝微光,但很快又黯淡了下去。

我们沉默地坐着。

窗边的林森,情绪似乎也慢慢平复了下来。

他不再那么激动,只是靠在窗边,眼神空洞地看着窗外,嘴里偶尔会无意识地呢喃着什么。

我仔细听,才听清。

他在叫一个名字。

“安然……安然……”

安然的身体猛地一震。

她抬起头,难以置信地看着林森的背影。

林森没有回头。

他还在一遍一遍地,固执地,念着那个名字。

“安然……我的安然……你在哪儿……”

他的声音里,充满了孩子般的无助和恐慌。

安然的眼泪,再一次决堤。

但这一次,是喜悦的泪水。

她捂着嘴,不让自己哭出声,身体却因为激动而剧烈地颤抖着。

他忘了她的脸,忘了他们之间的故事,但他没有忘记她的名字。

那个名字,像一道烙印,刻在了他的本能里。

就算记忆的城堡已经坍塌,那块刻着她名字的基石,却依然顽固地矗在原地。

安然慢慢地站起来,一步一步,小心翼翼地,走向林森。

她走到他身后,从背后,轻轻地抱住了他。

“阿森,我在这里。”她的声音,温柔得像月光,“我一直都在。”

林森的身体僵了一下。

但他没有推开她。

他就那么静静地站着,任由她抱着。

窗外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,在他们身上投下了一道温暖的光晕。

我看着这一幕,眼眶湿了。

我悄悄地退出了房间,把空间留给了他们。

我知道,他们的战斗,还远远没有结束。

他们要面对的,是日复一日的遗忘和重复。

安然可能每天都要重新向林森介绍自己,重新讲述他们的故事。

这会是一条无比漫长,也无比孤独的路。

但我相信,她会走下去。

因为,只要林森还记得她的名字,她就还有战斗下去的勇气。

回到前台,我做了一个决定。

我不能再只当一个旁观者了。

我要帮他们。

用我所有能想到的办法,帮他们留住那些珍贵的记忆。

我开始利用我的休息时间,去搜集所有和他们过去有关的东西。

安然在跟我断断续续的交谈中,提到过很多他们之间的小事。

她说,他们第一次约会,是在大学城后面的一家麻辣烫店,林森不小心把汤洒在了她的白裙子上,窘得满脸通红。

我就在外卖软件上,找到了那家还在营业的麻-辣烫店,点了和她描述中一模一样的套餐,让外卖小哥送到了酒店。

当安然打开餐盒,看到那熟悉的味道时,她愣了很久,然后对我发来一条信息:“谢谢你,小周。他吃的时候,笑了。”

她说,林森曾经为了给她过生日,在宿舍楼下用蜡烛摆了一个巨大的爱心,结果被巡逻的保安大爷追着骂了半条街。

我就在网上买了那种不会产生明火的电子蜡烛,趁他们出去散步的时候,在他们房间的地毯上,也摆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爱心。

那天晚上,安然给我发了一张照片。

照片里,林森和安然坐在爱心蜡烛的中间,林森的脸上,带着一丝孩子气的,困惑又开心的笑容。

安然在照片下面写道:“他说,这个场景,他好像在哪里见过。”

她说,林森是个天文爱好者,他们最喜欢做的事情,就是去郊外的山顶看星星。林森曾经指着天空,告诉她,就算有一天我们分开了,变成了天上的星星,我也一定会在亿万颗星星里,找到你。

我们这个城市,光污染严重,根本看不到几颗星星。

我就去租了一个小型的天文投影仪,在他们房间的天花板上,投射出了一片璀璨的星空。

我还特意查了资料,把天狼星、北极星、牛郎星和织女星的位置,都调到了最显眼的地方。

安然说,那天晚上,林森看着天花板上的星空,看了整整一夜。

他没有说话,但安然知道,他一定想起了什么。

我做的这些,其实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。

我没办法治好林森的病,也没办法阻止他记忆的流逝。

我能做的,只是像一个拾荒者一样,努力地,把他们遗失在时光里的碎片,一片一片地捡回来,擦干净,然后重新放到他们面前。

我希望,这些带着温度的碎片,能为他们冰冷而残酷的现实,带来一丝丝的暖意。

在这期间,我也更多地了解了他们的故事。

他们是彼此的初恋,从青涩的校园,一路走到现在。

林森是个很有才华的建筑系学生,他的毕业设计,还得过全国性的大奖。

他设计的那个作品,叫“记忆的迷宫”。

他说,他想为相爱的人,设计一座永远不会迷失的房子。

房子的每一块砖,每一片瓦,都刻着他们共同的回忆。

只要住在这座房子里,他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彼此。

可命运就是这么讽刺。

那个曾经想要为爱人建造“记忆迷宫”的男孩,自己却先一步,迷失在了记忆的迷宫里。

安然把他的设计图打印了出来,就放在床头。

她每天都会指着图纸,一点一点地,讲给林森听。

“你看,这里是我们的客厅,墙上要挂满我们旅行的照片。”

“这里是书房,要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,下午的时候,阳光可以照进来,我们就窝在沙发里看书。”

“还有这里,是我们的卧室。床要很大很软,每天早上醒来,第一眼就能看到对方。”

林森会很安静地听着,有时候会点头,有时候会露出困惑的表情。

安然也不在意。

她就那么不知疲倦地,一遍又一遍地,为他描述着那个他们可能永远也无法住进去的家。

时间一天天过去。

林森的病情,时好时坏。

有时候,他会清醒过来,记得安然,记得他们的一些过去。

他会拉着安然的手,跟她说对不起。

他说:“对不起,安然,我快要把你忘了。”

安然就会笑着吻他,说:“没关系,你忘了,我帮你记着。只要我还记得,我们的故事就永远不会消失。”

但更多的时候,林森都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。

他会把安然当成护工,或者是一个陌生人。

他会抗拒她的触碰,会问她什么时候才能回家。

每当这个时候,安然就会躲进卫生间,无声地流泪。

哭完了,再走出来,重新挂上微笑,对林森说:“你好,我叫安然,很高兴认识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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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见过很多次,安然通红的眼眶。

也见过很多次,她在走廊里,靠着墙壁,疲惫地喘息。

这个瘦弱的女孩,用她单薄的肩膀,扛起了一座正在崩塌的山。

她说,累。

但是,只要一想到,能多陪他一天,能让他再多看自己一眼,就觉得一切都值了。

我听着她的话,心里五味杂陈。

是啊,偷来的时光。

因为是偷来的,所以才显得格外珍贵,每一分每一秒,都值得用心去雕琢。

他们在这间小小的酒店房间里,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,与世隔绝的王国。

这个王国里,没有病痛,没有别离,只有爱和回忆。

而我,很荣幸地,成为了这个王国里,唯一的信使。

转眼间,他们已经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。

秋天来了,酒店窗外的梧桐树,叶子开始变黄,一片一片地往下掉。

林森的身体,也像那些落叶一样,一天比一天衰败。

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,大部分时间都在昏睡。

有时候,他会突然惊醒,然后开始说胡话。

他说他看到了雪,看到了樱花,看到了大海。

那些都是他和安然一起去过的地方。

安然就坐在他床边,握着他的手,轻声地应和着他。

“是啊,下雪了呢,好大的雪,我们去堆雪人吧。”

“樱花开了,粉色的,像云一样,真好看。”

她陪着他,在他混乱的梦境里,搭建起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场景。

我知道,他们快要到终点了。

那天下午,安然找到了我。

她的脸色很平静,但眼睛里,却藏着一片深不见底的悲伤。

她说:“小周,我们明天就要走了。”

我的心咯噔一下。

“回家。”她说,“带他回我们的大学看看,然后……就回家。”

我明白了那个“回家”的含义。

“我今天,想再麻烦你最后一件事。”安然看着我,一字一句地说,“我想在这里,办一场婚礼。”

我愣住了。

“我知道这个要求很过分。”安然的眼圈红了,“可是,我答应过他,要嫁给他的。我不想让他带着遗憾离开。”

我看着她,看着她那双被泪水洗过,却依然清澈明亮的眼睛。

那里面,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,决绝的光芒。

我只能点头。

“好。”我说,“交给我。”

那天下午,我请了假。

我跑遍了半个城市。

我用最快的速度,买来了一件洁白的头纱,虽然它只是路边小店里最便宜的那种。

我买来了一束最新鲜的白玫瑰,花瓣上还带着露水。

我买来了两个最简单的银色戒指,没有钻石,却在灯光下闪着朴素的光。

我还说服了酒店的厨师长,让他帮我做了一个小小的,只有两层高的水果蛋糕。

我还叫上了我的那个开咖啡馆的学长,让他带上他最好的音响设备。

当我把这些东西,一样一样地搬进那个房间的时候,安然哭了。

她抱着那件廉价的头纱,哭得像个孩子。

我们一起,开始布置这个特殊的“婚礼殿堂”。

我们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开,让这里亮如白昼。

我们把白玫瑰的花瓣,洒满了整个地毯。

我们把那个小小的蛋糕,放在了窗台上。

学长把音响接好,放了一首很舒缓的钢琴曲。

做完这一切,安然走进卫生间,换上了一条她带来的,最漂亮的白色连衣裙。

她走出来,自己给自己戴上了头纱。

她走到床边,俯下身,在昏睡的林森耳边,轻轻地说:“阿森,醒一醒,我们的婚礼要开始了。”

奇迹发生了。

林森,竟然真的慢慢地,睁开了眼睛。

他的眼神,不再是之前的混沌和迷茫。

那一刻,他的眼睛里,清澈得像一汪泉水。

他看着穿着白裙,戴着头纱的安然,脸上露出了一个无比温柔的,无比熟悉的笑容。

“安然,”他开口,声音微弱,却无比清晰,“你今天……真好看。”

安然的眼泪,像断了线的珍珠,滚滚而下。

她笑着,用力地点头。

“嗯。”林森也笑了,“都想起来了。我们的泡面,我们的《情书》,我们的星星……还有,我们的婚礼。”

他挣扎着,想要坐起来。

我赶紧和安然一起,把他扶了起来,让他靠在床头。

安然从床头柜上,拿起了那两枚银色的戒指。

她把其中一枚,颤抖着,戴在了林森的无名指上。

她把另一枚,递给了林森。

林森用尽全身的力气,抬起他那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手,握住了安然的手。

他把那枚戒指,慢慢地,坚定地,套进了安然的无名指。

“安然,”他看着她的眼睛,一字一句,用尽了他生命中最后的气力,说出了那句他练习了无数遍的誓言,“我爱你。无论生老病死,贫穷富贵,我都会永远爱你,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。”

“不。”安然摇着头,泪流满面,“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。”

她俯下身,深深地吻住了他。

我和学长,站在房间的角落里,早已泪流满面。

窗外,夕阳正缓缓落下,把整个天空都染成了一片温柔的橘红色。

那是我见过的,最美的婚礼。

也是我见过的,最悲伤的婚礼。

没有宾客,没有神父,没有华丽的殿堂。

只有两个相爱至深的人,和他们那座,用回忆建造起来的,即将坍塌的城堡。

第二天,他们退房了。

安然一个人办的手续。

她的眼睛有些红肿,但表情很平静。

她把房卡还给我,对我说:“小周,谢谢你。”

我摇摇头,“是我该谢谢你们。”

是他们让我知道,原来爱,真的可以强大到,与时间和遗忘抗衡。

安然拖着那个半旧的行李箱,慢慢地走出了酒店大门。

我看着她的背影,和她来时一样,瘦弱,却挺得笔直。

我知道,她会带着两个人的记忆,好好地活下去。

后来,我再也没有见过安D然。

我辞去了酒店的工作,用所有的积蓄,开始了一场漫长的旅行。

我去了很多地方,见了很多风景。

每到一个地方,我都会给一个陌生的地址,寄去一张明信片。

地址是安然留给我的,她说,那是林森的家。

我会在明信片上,写下我的所见所闻。

我会写:“你好,林森。我今天看到了大海,海浪的声音,真的像在唱歌。”

我会写:“你好,林森。我今天看到了樱花,粉色的,像云一样,真好看。”

我会写:“你好,林森。我今天看到了雪,好大的雪。我在雪地里,堆了一个雪人,希望你也能看到。”

我不知道这些明信片,最后会由谁收到。

或许是安然,或许是林森的父母。

又或许,它们会像漂流瓶一样,消失在茫茫的人海里。

但这都不重要了。

重要的是,我知道,在世界的某个角落,有一个叫安然的女孩,她还在继续着他们的故事。

而我,作为他们故事唯一的见证者,有责任,把这个故事,讲给更多的人听。

因为,总有一些记忆,值得我们用一生去守护。

总有一些爱,可以穿越生死,永不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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